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院推免研究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18〕160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通知和学校推免工作文件制定推荐遴选、招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推荐、招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四)不以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三、推免生计划安排
学院推免名额按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占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比例进行分配,但不超过本学院外语成绩合格人数。2018年学校下达给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的推免生计划为2人。
四、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六)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七)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程序
(一)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9月17日~18日向推荐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申请材料。
(二)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18年9月19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确定严格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三)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学院须将推免生遴选细则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并在本学院网页上发布;严格执行推免计划,不得超额推免,学校不预留机动指标。学院制定的推免生遴选细则遵循“择优”原则,不得与学校相关推免规定相冲突。
(二)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三)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贵大发〔2018〕160号文件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切实发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