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贵州省相关工作会议以及学校研究生管理及招生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潜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建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小组、
办公室及后勤保障小组、招生复试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程序以及评价评分标准等。按照“三随机”原则组织开展学院复试工作。
2. 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 确定学院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 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学院复试试题。
5. 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软件培训。
6.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7. 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8.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转交。
(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工作职责
1.检查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本考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5.在复试全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和考试纪律,以及违反我校复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情况,须立即向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组长报告,由学院及时上报学校。
(三)办公室及后勤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安排协调、后勤保障、设备调试等工作。
(四)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 接受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业务、政策、纪律及软件培训。
2. 制定复试小组面试流程、面试题库、评判规则及评分标准。负责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并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4. 对复试成绩进行汇总并提出本学科2023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二)复试形式
经综合研判,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以现场复试形式开展。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比例原则上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不低于1:1.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比例不高于1:2。按照《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规定,我院民族学(专业代码030400),总分≥320分;中国史(专业代码060200),总分≥326分。文物与博物馆(065100)总分≥335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执行总分≥251分(单列)。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及代码 | 普通招考计划(不含推免生) | 备注 |
030400 | 民族学 | 民族学01 | 9 |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2 | 6 |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 | 7 | |||
中国少数民族史04 | 6 | |||
060200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01 | 8 | |
中国近现代史02 | 7 | |||
专门史03 | 4 | |||
065100 | 文物与博物馆 | 考古学01 | 5 | 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个 |
博物馆学02 | 3 | |||
文化遗产03 | 6 | |||
文物保护04 | 4 |
复试流程
3月2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资格审查材料。
3月27号早上在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进行复试体检。
3月27日携带资格审查材料、体检表、复试费收据到贵州大学东校区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一楼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3月28日、29日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
1、民族学(专业代码030400)
复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晚上19:00-22:00)
复试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原行政楼二楼201会议室
2、中国史(专业代码060200)
复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晚上19:00-22:00)
复试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原行政楼二楼202会议室
3、文物与博物馆(专业代码065100)
复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晚上19:00-22:00)
复试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原行政楼二楼201会议室
(六)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听说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
1.英语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由各学科组织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时加时进行测试。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主要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此环节,每位考生须抽取一道题目作答,每位考生有一次更换题目的机会。
3.综合面试由各硕士点复试小组组织,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各复试小组要精心设计面试内容,拟定统一面试标准、面试试题。
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专业课,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七)综合面试的形式与评分要求
1.综合面试采用考生本人与复试小组面对面方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要求不少于20分钟,每个考生回答复试小组老师所提出的问题之后,由复试小组老师当场打分,工作人员当场收回每个老师的评分,进行现场统计。各复试小组工作秘书要认真填写《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做好复试情况记录。
2.综合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各硕士点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统一复试标准,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相当,应尽量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3,综合面试阶段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认真考核.
(八)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民族学专业加试科目为《民族学概论》和《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中国史专业加试科目为《中国史学史》和《历史文献学》;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加试科目为《中国文化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内容
参加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复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资格审查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76499919@qq.com,经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加盖公章。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费用
1.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须于以下地点缴纳。自助缴费机地点: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
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
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政楼一楼),
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
三号行政楼(东校区),
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二号学生公寓。
2.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英语听说测试×10% +专业知识测试×40%+综合面试×50%。
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七、公示
学院官方网站将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复试结果。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违规处理(特别提醒)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消毒安全要求
我院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学院应当对复试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通风处理,并做好消毒物资的充分储备,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0851- 88235343
附件 :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2023年3月23日